为让广大师生更加清晰、准确了解学分制收费政策及特点,解答学分制收费执行中 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财务处现对有关问题释疑如下:
一、什么是学分制?什么是学分制收费?
学分制:是以学分为计量依据计算学生学习量,学生在学制期内取得规定数额的学分数以达到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学分制收费:是在学分制教学管理体制下,以学生实际修读的学分数做为学费计算依据的学费缴纳管理方式。学分制下的学费简单用公示表达即:应缴学费=实际修读学 分数╳单位学分收费标准(**元/学分)。
例:张同学为2017 级环境工程本科专业学生,该专业学制期(4 年,弹性学制下可4-6 年)内达到毕业要求的最低总学分数为180 学分(专业课135 学分、公共课 45 学分), 该专业学分收费标准为:专业课 127 元/学分,公共课 110 元/学分。在大一学年(2017-2018 学年)结束后,经教务核定统计,张同学实际修读专业课程 20 学分,公共课程 35 学分。 则张同学大一学年应缴纳学费额为:20 学分╳127 元/学分+ 35 学分╳110 元/学分=6390 元 。
二、学分制与学年制有什么区别?学费缴纳方式有什么不同?
学年制:是学校按照教学计划统一安排课程,全班同学统一上课,学生基本没有选课自主权,修读完成统一安排的课程后即可毕业。学生以统一标准按学年缴纳学费,各 学年收费标准均相同,同年级同专业的学生间学费没有任何差异。
学分制:除部分必修课程外,学生能够根据自身职业规划、性格特点、兴趣爱好、时间精力和经济承受能力做出个性化的课程选择。学分制下的收费区别于学年制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学生完成一学年的课程学习后,需要根据实际修读学分结算该学年应缴学费。
(二)由于学分制是一种弹性学制,学生修读课程具有很强的自主性,造成学费会因人而异,即使为同班同学,同一学年的学费差距也会较大。
三、大学期间到底缴纳多少学费?为什么我的学费比其他同学多?
各专业学制期内达到毕业要求的最低总学分数,是根据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在正常修读的情况下,学制期内缴纳的学费总额也是确定的。同学们可以通过财务缴费系统“学分结算”之“学分项目标准”查询全校所有本科专业的 专业课、公共课达到毕业要求最低学分数、学分收费标准、学制期内最低学费总额等信息。如下图:
但是: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你将需要在最低学费总额基础上多缴学费!
(一)你学有余力,想利用大学期间多选学一些课程或修读第二专业(即:超额选 课),则意味着你与其他正常选课的同学比,必须多缴纳超额选课部分学分的学费。
以上例张同学为例:环境工程专业达到毕业要求最低专业课学分总数为 135 学分, 如果张同学实际修读了 145 学分,超额选课 10 学分、且均为专业课,则张同学与其他正常选课的同学比须多缴纳学费 1270 元(10 学分╳127 元/学分=1270 元)。
(二)如果你出现课程考试不及格、且给予补考机会后仍不及格,需要选择重新修 读该课程,则意味着你与其他正常同学相比,必须多缴纳你重修课程部分学分的学费(注:重修课程学分收费标准为正常学分收费标准的 70%)。
仍以上例张同学为例:环境工程专业达到毕业要求最低专业课学分总数为 135 学分,张同学实际修读了 135 学分,但因修读过程中有一门专业课课程考试不及格且补考后仍 不及格,张同学选择了重新修读该专业课课程(假设该课程为 6学分),则张同学与其他正常修读同学相比须多缴纳学费 533.4 元(6 学分╳127 元/学分╳0.7=533.4 元)。
(三)部分同学申请转专业,按照新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要求,需要补修部分专业基 础课程。这种情况下与未转专业的同学相比,会出现多缴学费的现象。
例:李同学大一学年结束时,申请从“行政管理”专业转“工商管理”专业,大一 期间在行政管理专业修读了 10 个专业课学分,其中能够成功替换为新专业学分数的有 5 学分。虽然两个专业执行的收费标准、毕业要求完成的最低学分数均相同,但由于还有5 学分的行政管理专业课程无法替换,赵同学毕业时支出的学费总额,与工商管理专业最低学费总额相比,至少会多支出 660 元(5 学分╳132 元/学分=660 元,专业课学分收费标准为 132 元/学分)。
四、为什么同班同学之间学费不同?这种差异是如何产生的?学分制下学费会因人而异,造成差异的原因主要有:
(一)各学期的课程是由学生本人经教务系统自主完成选课的,即使相同年级、相 同专业、同一班级也会存在个人选课差异,造成选课学分数不同,致学费不同;
(二)个人自愿选修更多课程或修读第二专业,造成多修学分,致多缴学费。(前问已阐述并举例说明)
(三)出现考试不及格、且给予补考机会后仍不及格的同学,需重新修读该课程, 致多缴学费。(前问已阐述并举例说明)
(四)部分申请转专业同学,按照新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要求,需要补修部分专业基础课程学分,出现同等条件下需要比未转专业同学多缴学费现象。(前问已阐述并举例说明)所以即使同班同学因选课差异、多修课程、重修课程等原因都会造成学费差异情况。
五、本年度结算的学费相同、且住宿费也相同的情况下,为何新学年交费金额不同?
这里需要说明:即使两位同学当年的结算学费、住宿费均相同,但由于两个人之前年度的学费户余额不同,导致新学年会出现预缴金额不同的情况。同学们之间学费户余额差异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之前年度交费数额不同。
(2)之前年度或存在退费、或退费金额不同。
(3)之前年度结算的学费或住宿费不同。
以上(1)(2)项可登录在线缴费系统“缴费明细”下查看历史记录;第(3)项可 登录在线缴费系统“学费项目”下查看各学年实际支出;当前学费户余额可于在线缴费系统“个人信息”之“欠款合计”项目下查看(此项目显示为负数时,表示结余)。
六、学费缴费方式及流程是怎样的?学分学费结算是如何操作的?
目前本科生学费缴费采取学年初预缴、学年末结算的缴费方式。具体流程是:每个学年初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在每学年结束后,教务部门将统计每位学生实际修读学分总数(区分专业课学分和公共课学分)报送给财务部门进行学费结算;预缴数和期末结算数会产生一定差额,差额部分财务缴费系统自动补或抵下一学年的预缴费用。下面举例说明:
上例张同学大一入学时预缴学费 6000元(6000元即该专业每学年的预缴标准)。大一学年结束时,结算出实际学费为 6390 元。此时张同学进入在线缴费系统,在“待 缴学费”项目下会看到两条待缴项,即:“2017-2018 学费 390 元” (补缴上一年超支) “2018-2019 学费 6000 元”(预缴下一年学费)则大二学年开学前,张同学需缴纳的学费金额为 6390 元。以上情况是学费结算后超过预缴、需要补缴的请况,那么如果结算后预缴的费用还有结余呢?下面举例说明:
假设张同学大一学年结束时结算出实际学费为 5610 元,则大一入学初预缴的 6000 元学费还结余 390 元。此时张同学在学费系统“欠款合计”下会看到 “-390 元”(在学 费系统“欠款合计”项目下显示“负数” 则表示结余)。因上学年结算结余(390 元)将自动冲抵新学年的预缴学费,则大二学年开学前,张同学只需再补缴 5610 元即可(6000 元-390 元=5610 元)。
七、学费预缴标准是依据什么确定的?
学费预缴标准的制定,是依据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学分制下各专业达到毕业要求最低学分数及相应最低学费总额计算确定的,即:以各专业学分制最低学费总额在学制期内按学年平均后所得学费额设定学费预缴标准。
例:艺术学院环境设计专业,物价局核定该专业学分制最低学费总额为 48150 元,该专业学制为 4年,则学费预缴标准为 12000 元/学年(48150 元/4 学年≈12000 元/学年)。
八、为什么每学年的学费都不同?为什么某学年结算后会出现远高于学费预缴金额的情况?
虽然各专业达到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数及学费总额是在入学时就已确定,但是教学计划针对不同年级具有不同的教学安排,学分数并非按照学年平均分配。学分数不均衡分布,导致各学年学费不同。通常的分布情况是:入学前三学年课程相对集中,最后一学年考虑方便学生安排就业,课程相对较少;相应会出现前三个学年实际结算的学费偏高于预缴数额、而最后一学年实际结算的学费则低于预缴数额的现象。
从目前实际执行情况看,个别同学感觉到某一学年学费过高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某些专业根据教学安排,在个别学年课程安排较多,致该学年学费过高。
(二)艺术类专业因学分收费标准较高(专业课为 320 元/分)以及课程分布特点,在课程分布集中的大二大三学年,结算后的学费较高的现象相对比较突出。
(三)个别同学在修读第二专业和重修部分课程时,没有充分理解“多选课程需要多缴学费”的学分制收费政策特点,更没有对需要多缴多少学费进行充分计算和评估。
(四)部分转专业的学生,按照新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要求,需要补修部分专业基础课程学分,补修当年会出现多缴学费的现象。
例:赵同学大一学年结束时,申请从“英语”专业转“会计学”专业。按照会计学培养计划,大一学年已完成“会计学基础”、“管理学”专业基础课程(假设共 6 学分) 的修读。故赵同学转入会计学专业后,须补修该 6 个学分的专业基础课程,当年则多缴学费 792 元(6 学分╳132 元/学分=792 元;会计学专业课学分收费标准为 132 元/学分)
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前、后学费标准会有变化吗?若有变化是如何处理的?
我校大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大二学年开始实施专业分流。因在大一学年时不能确定分流后的具体专业,故在大一学年专业分流前均按照该类普通本科专业学分学费标准执行收费(就低不就高)。在大二学年专业分流后,按照“分流后入读什么专业,适用什么专业收费标准”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一)专业分流后入读该类普通本科专业的,学费标准将不会产生变化。如:工商管理类入学执行专业课学分收费标准 132 元/学分,专业分流后入读“工商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普通本科专业的,其学分学费标准仍然为 132 元/学分。
(二)专业分流后入读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此 3 个理工类专业的专业课学分收费标准为 170 元/学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此 3 个文管类专业的专业课学分收费标准146 元/学分)等六个应用型本科专业的,学费标准将会相应产生变化,须执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分收费标准。如:工商管理类入学执行专业课学分收费标准 132 元/学分,大二学年专业分流后入读“市场营销”专业的,其专业课学分学费标准将变化为 146 元/学分。
以上收费政策在《新生入学指南》中都有特别说明,并非学校提高了某一专业的收费标准。
十、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前后两个专业的收费标准不一样,是如何确定收费标准的?
如果转专业前、后两个专业的收费标准不一样,则同前问中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前、后学费标准执行原则一样,即:按照“转专业后入读什么专业,适用什么专业收费标准”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
十一、学费收费标准学校会不断调整提高吗?
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是严格执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物价政策(仅指学费,不含住宿费等其他费用。住宿费是根据所在公寓楼栋的住宿条件确定收费标准的,相应标准是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复的),即:新生入学时确定的学费收费标准,在学制期内不会有任何调整(注: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申请转专业,其学费标准将执行入读新专业的学费标准,其专业变动并非学费标准调整。前问已阐述说明);这里需要说明的情况是:同专业不同年级之间可能存在学费标准差异。留级、休学后复学、停学后复学、入伍后复学的同学,按新编入年级和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例:2017 级环境工程专业课学分收费标准为 127 元/学分,该专业 4 年学制期内专 业课将全部执行 127 元/学分学费标准,不会有任何调整变化。如果 2018 年环境工程专业课学分收费标准调整为 130 元/学分(仅为假设),则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仅对 2018 级及以后学生生效,不会影响 2017 级学生收费标准(2017 级学生仍然执行 127 元/学分学费标准)。
十二、学费结算情况在哪里查看?教务系统显示的学分数不同于财务实际结算学分数该怎么处理?
目前财务的学分结算详情可在“在线缴费系统”的“学分结算”项目下查看,如图:
上图这里显示结算的学分数是教务部门提供的当年学分统计数,如果需要查看学分 下具体的选课情况需要登录教务系统。如果本人根据教务选课情况统计得出的学分总数与财务显示的学分数不同,可能有以下原因:
(一)个人在区分专业课和公共课上界定不准确,存在错误。
(二)目前从教务系统查看到的教学计划表,其统计的学分数并不是实际修读学分数。同学们需要通过教务系统成绩表单,准确核定自己的实际选课情况。学分仍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进行核对(教务联系方式见下方)。经教务与学生本人核实后发现学分确有错误的,教务部门会直接通知财务部门调正,并补减 相应学费。
十三、如您对上述问题仍有疑问或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通过以下方式向财务处、教务处进行咨询,我们将全力解答您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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