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首页  部门概况  工作动态  法规制度  标准速查  服务指南  办公下载  学校首页 
最新公告: · 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住宿费收费标准    2025/09/19      · 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学费收费标准    2025/09/19      · 桂林理工大学2023-2024年发行的新增政府债券情况表    2025/06/30      · 桂林理工大学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2025/06/27      · 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学生助困基金计提信息公开    2025/02/28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首页>>标准速查>>正文
教育事业经费差旅交通工具等级标准
2026-01-09 15:11 财务处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一)使用教育事业经费(含社会服务留存经费,下同)出差的,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 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院士及相当职称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座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正高级职称人员、岗位工资五级(含五级)以上副高级职称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注:1. 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院士及相当职称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1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关闭窗口

桂林理工大学财务处 | 广西桂林市建干路12号 | 邮编:541004 | 收费咨询电话:0773-5896118 |